汕尾日報訊 (記者 許婷)記者從9月23日召開的《汕尾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填補我市衛生健康領域地方性法規的空白
發布會介紹了制定條例的立法背景、立法過程和主要內容,通報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現狀和貫徹實施條例的計劃安排。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省“百千萬工程”決策部署,著力打好醫療衛生補短提質攻堅戰,不斷健全完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在此過程中,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網絡不斷織密、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夯實、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基層防控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完善。然而,隨著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發展持續向好,我市對衛生健康領域地方性法規的需要也越發突出。
“制定條例的必要性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健康中國建設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關于推進衛生高質量發展工作部署要求的需要;二是加強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法治保障的需要;三是總結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特別是抗疫時期有效經驗做法的需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條例》于6月25日經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三審表決通過,并于7月31日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批準,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填補了我市衛生健康領域地方性法規的空白,標志著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規范化的新階段,具有里程碑意義,必將有力規范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管理,構建起適應我市發展實際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為我市基層公共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制保障,更好滿足基層群眾多元化、多層次的健康需求。
《條例》共設七章三十九條,堅持問題導向,按照切口小、針對性強、可操作的立法要求,對標上位法規定和先進地區做法進行條文設計,以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為立法重點,圍繞群眾健康需求,突出強基層、補弱項、堵漏洞,著力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層衛生服務活動,主要包括明確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理念、突出公共衛生服務作用、強化防控應急體系建設、推進融合促進高質量發展、強化社會力量參與作用等5個方面的內容。
強化基層醫療人才隊伍建設和服務能力
一直以來,我市基層醫療衛生人員能力不高、招人難和留人難等問題制約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作為我省第一部市級層面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條例》聚焦基層醫療衛生面臨的人才緊缺難題,凸顯政府主導作用,明確地方政府職責,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為群眾享受到優質高效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提供技術保障。
具體而言,《條例》在人才準入方面,明確了簡化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招聘程序,合理設置崗位,落實職稱晉升傾斜政策;在人才培養方面,要求完善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落實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支持政策,推動鄉村醫生轉為執業(助理)醫師;在人才下沉方面,鼓勵二、三級醫院加強全科醫學科建設,派遣醫生到基層服務,要求基層醫療機構通過巡診等方式指導村衛生站提升服務能力。
在職稱評審推動醫療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方面,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積極落實職稱評審向基層傾斜的政策,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才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著重考核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服務基層的貢獻,并建立讓人才服務基層的長效機制。同時,將建立一個全市統一規范、功能齊全、服務完善的人力資源市場,給衛生醫藥類的人才和求職者提供“一站式”服務,推動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的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當前我市縣級醫院龍頭效應不明顯的問題,《條例》第五章“融合促進”明確要求市、縣兩級要加強本區域醫療聯合體建設,推進市級醫療衛生資源精準下沉,強化市、縣聯動,實現優勢互補。除了讓市級醫療資源下沉縣域外,還要推進縣域醫共體內資源共享,推廣“互聯網+健康”智慧醫療新模式,依托5G遠程醫療平臺和“i汕尾·愛生活”APP“檢查檢驗查詢”服務,實現遠程診療和檢查結果互認共享,滿足基層群眾醫療服務需求。
《條例》的出臺進一步筑牢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全面提升我市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以高質量立法護航我市基層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為維護人民健康、助力打造“西承東聯橋頭堡、東海岸重要支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針對《條例》提出的“要推進村衛生站(室)納入醫保定點管理,促進分級診療”,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目前已制定基層衛生站納入醫保定點管理相關制度和工作方案,2024年底前將全市686家村衛生站納入醫保定點管理,開通醫保結算。目前,依托“i汕尾·愛生活”移動服務平臺搭建的村醫通醫保結算系統即將上線,支撐村衛生站醫保結算。

粵公網安備 44150202000069號

